第一框 构建和睦家庭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列举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针对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问题,解析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条款。1.把握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2.明确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保护。3.了解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处罚规定。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1.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与爱情背后,也体现着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2.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3.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也是父母的权利。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1)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2)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5.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还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6.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二、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保护1.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探究]1.2017 年 6 月 22 日,陈某一纸诉状将儿子陈某某告上法庭,并附上借条一张。陈某在起诉书中称:陈某某 2015 年 11 月份发生交通事故住院后,向他借了现金 1 000 元整,并写下借条,定下还款期限。后由于陈某某未能及时归还,陈某经多次催讨无果,还曾遭到拳打脚踢,百般无奈之下,他才走上法律途径。但陈某某表示其所述内容是凭空捏造的,不符合事实。他在庭上陈述陈某在他童年时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使他成了流浪孤儿。他当庭提出要求与陈某脱离父子关系。陈某和陈某某本是父子,本不应该为此撕破脸皮,更不必对簿公堂,难道真的只是为了1 000 块钱吗?据了解,儿子陈某某在 14 岁时便外出打工,平时的父子两人聚少离多,加上缺少沟通交流,以致父子感情不深,产生纠纷后不能及时进行自我协调解决,反以此为导火索引出更多的不满和成见。结合材料谈谈父母与之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示] 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与爱情背后,也体现着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