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标准化工作流程指引(讨论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和宗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按揭回款管理工作,明确按揭回款过程中每一环节工作事项,统一按揭回款各节点执行标准及时间要求,进而实现按揭回款进程中各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更加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加速按揭回款进程,提升回款效率,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公司按揭回款业务,具体按揭管理部可在此指引基础上,自行制定补充细则
第三条关键术语解释(一)“按揭关系建立”是地产公司与银行开展个人按揭业务合作前,相互建立的允许开展业务合作的申请,并签署《按揭合作协议》;(二)“按揭银行”是与项目公司签订《按揭合作协议》、与客户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银行;(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是按揭银行作为贷款方与客户签署的协议,由购房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四)“面签”是客户提交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资料,接受按揭银行客户经理访谈,签署《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五)“按揭资料”是按揭客户在申请银行贷款时,按照银行审批要求提供的资料;(六)“按揭银行审批”是按揭合作银行支行审核客户贷款申请并提报上级行审批,最终由上级行给予审批意见的过程;(七)“银行放款”是按揭银行对通过贷款审批的购房客户,将其所申请的用于支付购房款的款项发放至项目公司账户
第二章按揭管理部岗位职责第四条按揭管理部岗位设定(一)基于对内实现项目按揭管控,对外与按揭银行开展业务需要,固设定银行组人员与项目组人员,实现“专人专岗专责制”,达到按揭回款进程每一个节点进程的全方位跟踪落实;(二)按揭管理部具体设定岗位:按揭管理部负责人、项目按揭助理、银行组负责人、按揭专员(银行组)四个岗位标准;(三)根据项目按揭回款体量,银行组负责人可由按揭管理部负责人兼任;根据项目合作银行数量,按揭专员(银行组)可由银行组负责人兼任;同时项目负责人、项目按揭助理人数可视项目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