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毕业答辩论文设计海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海校办字〔2025〕23 号2025 年 5 月 11 日印发)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科学讨论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训练与检验为法律规范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标要求 1、培育学生严肃仔细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育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以发现、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讨论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书搜集、整理、分析与综合各类材料的能力;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根据讨论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 4、培育学生良好的协作精神提高学生勇于探究的创新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选题与开题 (一)命题 1、命题的确定 (1)命题必须符合专业培育目标具有一定的深度、广度与新颖性能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命题应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体现学科的进展性与应用性 (3)命题应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在难度大体一致的基础上针对少数优秀或较差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度提高或降低命题的难度 (4)命题应注意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相继年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第二年更新率一般应不低于 50% 2、命题的审核 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应由各专业指导老师确定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 3、命题的时间要求 对于经批准认可的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学院应在学生毕业学年度第一学期第 16 周内向学生公布指导老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命题 (二)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原则上应在各学院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老师认可并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选题的原则是: (1)价值原则: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讨论或应用开发价值; (2)兴趣原则:本人对选题具有深厚的兴趣与探究讨论的积极性 (3)能力原则:本人应具备完成所选题的条件与能力 选题上要求一人一题不能出现同一题目、同样内容的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选题应在毕业学年度第一学期的第 17周内进行 工科类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