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格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项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贯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
2、学校消防安全宣贯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根据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 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
上课时由任课老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 各年级办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级组长负责
③ 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刘本学负责
④ 微机室由秦公维喜负责
⑤ 实验保管室由理化老师负责
⑥ 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国负责
⑦ 会议室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
4、责任追究
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违章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①、一般轻微的事故(只造成校产轻微损失,无人员伤亡)责任
赔偿经济损失,不能评先进,评优
②、校产损失较大,有人员出现损害的消防安全事故
责任人应赔偿校产损失和大部分医疗费用
当年不评优、不能晋级
③、校产损失较大,出现人员伤亡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人赔偿损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