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安全监管总结安全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彻底整治和消除涉氨制冷企业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表格 1 液氨安全监管办法液氨安全监管重点液氨的安全监管重点集中在液氨储运、装卸、使用场所的平面布置、涉氨企业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监测监控以及重点工艺和重点场所的管理
表格 2 液氨安全监管重点一、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安全管理
制冷、电力、冶金等相关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加强对液氨系统的安全检查,建立储罐液氨存量纪录、日常运转操作记录和巡检记录
在液氨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要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必要的防火措施,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习
液氨使用岗位应设立包括氨的理化性质、危害性、防护和抢险措施等方面内容的安全周知卡,制冷、压力容器操作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有液氨充装、分装环节的企业,须按有关规定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严格液氨使用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仔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冷库及氨储罐设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经正规设计,其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冷库设计法律规范》(GB52025-0510)等规定的要求
三、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25)规定,液氨储存量超过 10 吨,即为重大危险源
相关企业液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法及时报备
四、落实液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个是加强液氨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