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安全撤离全部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件损失。 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同时打 119报警。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联络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老师和学生疏散。 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快速地组织老师和学生撤离建筑物。 疏散引导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道路,引导老师和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抢修排险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并采纳通风排烟办法,为安全疏散制造条件。 疏散引导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的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医疗抢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件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警戒保卫组要立即在事件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件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 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