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危险源防范安全措施1、适用范围1.1 火灾能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灾难,必须将火灾事故源消灭在萌芽中.根据向家坝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源,特制定《火灾事故危险源的防范安全措施》适用向家坝工程建设施工、施工局各单位。2、火灾危险源的安全组织措施2.1 各施工、运转单位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火灾危险源的预控工作。行政正职不在时由主管安全的副职负责,并制定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2、施工局下属的各工区,单位下属的作业队和班组科室领导,各自担负自己作业面的火灾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工作。当正职不在时,由副职负责,并层层签订防火区域责任制。2.3 各施工、运转单位都应建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30%。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消防演习。3、火灾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3.1 在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明确的消防设备配置图表,还应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3.2 永久消防设备应该制定定期试验方案,永久和临时消防设备应当定期清扫和维护,保证清洁完好。3.3 各施工单位人员必须进行全员消防知识培训。会使用灭火器会自救逃生。义务消防队员还应会使用消防水灭火。3.4 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应悬挂严禁烟火的标示牌。3.5 严禁在施工现场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在施工现场只允许当天的存量。3.6 包装箱板、塑料纸和可燃杂物应每天清除。3.7 易发生毒气泄漏或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配备 10-20 具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4、火灾危险源的安全措施4.1 动火适用范围: 凡在向家坝工程施工区内易发生火灾的动火的作业。4.2 明火控制安全措施: (1)易燃易爆场所电焊、氧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动火点应与易燃和可燃物严格隔离,至少应当保持 5m 以上距离,当距离达不到 5m 以上时,应采纳防火隔板和防火布隔离。 (2)在动火作业区内应当配备灭火器不少于两瓶。 (3)重要的动火作业区应派专人监护火源,尤其是上层动火作业,层有可燃物时,应该先洒水湿润,作业期间设专人防护。 (4)动火作业完成后应检查有无遗留火源,半小时后还应检查 1次现场无遗留火种方能办理消动火作业证手续。 (5)氧气瓶与乙炔瓶在室内外不得小于 5m 距离。 (6)氧气、乙炔瓶和管子每天应检查完好,不漏气,防止回火。 (7)施工现场不允许任何人用明火取暖。4.3 电气及易燃物火灾危险源的安全措施 (1)所有施工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