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房布置1 冶炼与浇注厂房内生产大量热量及有害气体、烟尘,设计应考虑良好的通风散热与采光条件;转炉、电炉、铁水贮运与预处理、精炼炉、钢水浇注等热源点上方,应有良好的通风道;热源点周围的建、构筑物应考虑高温影响,实行相应的隔热防护措施。2 厂房结构应考虑风、雨、雪、灰等动(静)载荷及各种自然因素影响,主厂房屋面四周应设栏杆,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通道等;厂房应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与检测、修理梯。3 转炉与电炉冶炼跨,应实行炉子高架式布置厂房;容量 50t 以上的炼钢车间,主要跨间的厂房宜采纳钢结构;炼钢主厂房的布置形式及各跨间参数的确定,应当符合 YB9058 的要求。4 炼钢主厂房,地坪应当设置宽度小于 1.5m 的人行安全走道,走道两侧应有明显的标志线;主厂房及其他中、重级工作类型桥式起重机的厂房,应当设置双侧贯穿的起重机安全走道,轻级工作起重机厂房,应设单侧贯穿的安全走道,走道宽度应不小于 0.8m。5 炼钢主厂房,应当设置贯穿各跨间,并与各跨间进出口及主工作平台相通的参观走廊,其宽度不小于 1.5m。6 厂房内地坪应高于厂房外地坪 0.3m 以上,厂房内地面运输车辆的轨道面应与地坪面一致。7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与摩电道,原则上应相对布置;若两者位于同一侧,则应有安全防护措施。8 应根据设计法律规范的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在厂房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适当部位,设置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标志。9 厂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根据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