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回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物质“零浪费”,特制定本项制度。2 使用范围2.1 所有可回收的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2.2 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是指维修、检测、修理或大中修更换下来而无法再利用或修复后也不能使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同时也包括各项生产和工程所发生的拆旧材料备件、边角余料及废料等废旧物质。3 职责3.1 设备科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鉴定、回收管理。3.2 库房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回收实施,和公司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3.3 下属各单位,负责废旧物质的回收、管理、保存、上交等各项工作。4 内容和要求4.1 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必须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科专业人员鉴定确认后,作出或报废、或可修复、可调配使用的鉴定;施工单位、生产单位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4.2 固定资产报废由设备供应科提出报告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报装备处、财务公司和公司领导审核经批准后,通知设备科回收处理,在没有回收处理的指令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置。4.3 对可修复再利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由设备科负责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后经使用单位与设备科相关专业、维修人员三方确认可再使用后,使用单位方可交付使用。缺少任何一方鉴定意见,使用单位擅自使用,造成一切后果,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设备科概不负责;4.4 对可调配使用的部分材料或备品备件,须由设备科下发调配使用意见,指定使用单位,新的使用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调配使用任务,并负责接手该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存放管理,所发生的材料备件费用由设备科负责给予剔除处理。4.5 厂所属各单位所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属于物资供应公司管理,是长钢公司重要的可循环利用资源。凡检测、修理、修旧利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产权归厂部所有,各单位必须仔细负责管好。加强回收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外销和外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无权自行外购。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和处理也不得以抵扣预算、劳务费、材料费等费用支付给集体单位和其它施工单位处理。4.6 对于检测、修理、定修工程中换下的废旧皮带、油桶等各类废旧物质,各车间及时联系库房清运,不得影响现场管理。4.7 各单位不得雇用长钢以外的车辆在厂区内倒送废料。4.8 各车间可随时将生产、检测、修理过程当中产生的废料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由库房或生产科协调拉运,生产科负责结算并与我厂财务科核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