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切割作业危害及预防对策措施(一) 焊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二) 作业前必须按规规定办理“三级动火”手续
进行焊割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指派监护人员
(三)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如面罩、手套、安全鞋等
(四) 作业场所应设备防护挡板,防止焊花四溅或对其他人员的电弧辐射损害
动火设备和运转设备应有效隔离,如管道上用盲板,加封头塞头,或拆掉一节管子的防范办法
(五)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进行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环境实行清理、遮挡等安全措施
(六) 对于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应从主体上拆下,移至安全处动火检测、修理
(七) 电焊设备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
(八) 使用气瓶要谨慎,不要砰撞、抛掷,乙炔瓶、氧气瓶的防止回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九) 使用中的气瓶应垂直存放,与明火等热源的距离不少于 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5 米
(十) 不应在潮湿或雨雪天气等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十一) 在进行焊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
需要动火的设备或在狭小仓库内作业时,凡有条件打开的锅盖、人孔、料孔等,必须立即打开,要加强通风,避开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危害
(十二) 盛装过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窗口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实行清洗、置换等安全措施,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才可进行焊割作业
(十三) 严禁焊割密闭容器
(十四) 焊割作业结束前,应对作业地点进行清理
凡发现火星或还在冒烟的焊渣,要用水将火星扑灭,不留后患
3、 焊接切割作业“十个不准”: (1)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者,不准焊割; (2) 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 (3) 在容器内作业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不准焊割; (4) 不了解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