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l)甲类生产区严禁火种 ① 在有煤气的环境中,不得使用铁质工具,需要敲打时只准使用铜锤。 ② 进入甲类生产区的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得穿钉有铁钉铁掌的鞋子,不宜穿氯纶等极易产生静电作用的化纤衣裤,以防摩擦时产生火花和静电而酿成灾难: ③ 汽车、电瓶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甲类生产区。 (2)甲、乙类生产区的检测、修理与动火 ① 严格执行动人审批制度。 ② 首先将设备的进出口阀门全部关闭,对泄漏阀门应在关闭阀门后释压,并加装百板,断绝气源和油源,然后依次开启设备的放散阀和气孔,用蒸气吹扫,或自然通风,将可燃气体全部排净。排放煤气时,排放口的下风 10 米内应无明火。 ③ 油槽动火时,应该先将可燃液体安全抽空,在槽底放水 30~40 厘米深,然后再通蒸气排除挥发气体。 ④ 动火前应该先用测爆仪测定,确无爆炸可能后方能动火。若动火时间较长,还应间隔 2 小时再测爆,以防有油类挥发或素升华等情况而导致可燃气体的浓度增加,引起爆炸。⑤ 动火设备接点电阻不得超过 2 欧姆。③ 在甲类生产区内,动火设备附近的设备应用帆布分隔,随时浇水。附近如有油槽、苯槽,其透气孔应安装冷却水套管和阻火器。③ 乙炔发生器、电焊机不宜进入甲类生产区。电焊机的接地线不宜搭在其他油槽或煤气管道上。 ③ 动火时应有专人监护,并备好消防器材。动火结束后应彻底排除火种。并保证排放管下风 10 米内无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