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照相安全技术措施由于通风防尘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 9 时在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机,为了进一步确保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照相工作人员在下井前,要进行认真检查所用器材和设备,严禁出现设备线路连接不良不良现象发生
2、只能在进风巷使用相机,严禁在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井下爆破材料库等地点照相
3、井下照相地点的最低风速不低于 0
4、照相人员下井时应佩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实时监测
当照相的地点甲烷浓度达到 1
0%时,甲烷便携仪出现报警,照相人员应当立即切断所用器材的电源,并快速撤至地面
5、照相工作由通防科指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踪检查瓦斯
6、照相的地点,严禁有煤尘堆积现象,否则必须洒水消尘
7、照相时应当注意巷道围岩情况、地面道路情况以及周围障碍物等,避开撞坏人员或器材
8、照相地点要注意避开顶板淋水、喷雾等,所用器材上应覆盖防水物体,以免淋水损坏仪器
9、在斜巷照相时,要坚持“行车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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