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司的日常消防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各单位或部门负责的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治保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每月进行地面安全检查时,落实专人负责消防设施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员工都有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四、矿内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沙箱、沙袋、沙池、水池等要常常保持有效性和安全性,对安监科、保卫部门提出整改的意见和隐患,有关单位或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使消防设施保持合理有效,安全可靠
五、各库房、办公、值班、守护等地点,禁止使用电炉或火炉取暖,用电饭煲、电炒锅作饭菜,库房内照明灯严禁超过 60W,并常常检查照明线路的安全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工作
十二、用电、用气的住户,必须按用电、用气的操作规定使用,做到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电、气源,以免造成灾害或安全事故
十三、对于违反上述消防管理办法,是单位的给予 100—1250元的经济处罚;属领导责任或监督、检查不力的,将给予 50—250元的经济处罚;属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 50—250 元的经济处罚
《治安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本办法处理
十四、对于严格执行消防法规,仔细落实防火措施,积极履行职责等成绩显著的,在扑救火灾工作不怕苦、不怕累挽救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及财产做出较大贡献的,按《员工奖惩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