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火安全知识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井下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有关规定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 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 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 10m 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的塌陷范围以内
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 100m 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 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常常保持不少于 200m3 的水量
假如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开采下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必须要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温和使用电炉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假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述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打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 10m 的井巷范围以内应是不燃性材料的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 2 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
5 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m 范围以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h 发现异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