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运部控制障碍和轻伤管理措施为了坚持贯彻电力工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实现厂制定的管理目标,确保全厂零事故,部无障碍、轻伤。特制定下列措施: 一、部领导及各班长(安全员)应当仔细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和设备缺陷要及时落实解决,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必须实行行政管理,安全监察,群众监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严格执行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 三、做好每年一次的安全规程考试、每天的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 四、按不同季节制定各种安全措施,做好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防寒、防冻、防火、防潮、防雷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汇总处理并整改落实。 五、现场阴井、孔盖板、过道栏杆应不定期进行检查,所需登高作业楼梯、安全带、起重工具等应当符合安全工作规程,工作人员的服装必须符合要求。进入现场戴安全帽。 六、仔细组织事故、障碍、轻伤的调查和分析,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和责任,应该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防范措施要具体,杜绝重复性发生。 七、严禁卸煤设备带车皮,无论运转中或停止运转中,禁止在皮带上或其它设备上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工具,跨越皮带必须经过通行桥。禁止在铁道上、车底下休息,也不准在车辆上面或两节车的中间穿过。 八、对有可能烫伤等工作项目做好防护措施,对油库及其油系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九、定期检查各班安全活动情况及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事故通报等相关内容记录。部每月召开 1 次安全生产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