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车机司机技术操作章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第 2 条 必须熟悉爬车机性能、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会维护和保养爬车机,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根据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二、安全章程规定第 3 条 车辆在爬车机上卡车脱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处理。第 4 条 爬车机运转期间,不得离开操作位置。第 5 条 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第 6 条 仔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三、操作准备第 7 条 开动前应检查电动机、减速机、链条、阻爪、跑道、开关等是否完好并试运转一次后,方可正式运转。四、正常操作第 8 条 爬车机在运转中要注意车辆运转情况,发现车辆脱轨、卡车或发生断链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运转。第 9 条 爬车机运转中,禁止在爬车机上撬车及顶车。第 10 条 不准在爬车机上存放车,收工时必须切断电源。第 11 条 材料车一般不准通过爬车机,确需通过时必须将材料捆绑牢固。第 12 条 常常检查减速箱及电动机是否发热,假如发现有异常响声,应当立即停车,通知机电维修工处理。五、收尾工作第 13 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打扫环境卫生,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