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规定1
目的法律规范工程值班人员交接班管理工作,确保运转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关工作的交接顺利完成
范围适用于 E 物业 XXXX 有限公司工程部的交接班管理
1 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工作
2 查看上班记录,听取上班值班人员运转情况的介绍,未完成工作交代
3 检查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情况,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 检查设备运转情况
5 检查贵重物品齐全与否
6 检查值班室的卫生是否洁净、物品放置是否整齐、钥匙齐全与否
7 凡有下述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工程主管到场处理:3
1 设备记录与实际运转情况不符时
2 交接班人数不齐或不在场时
3 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疲倦、醉酒、伤病等时
4 设备发生故障而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
5 设备运转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转情况不明时
6 交班时发现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与清单上记录不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