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部门安全职责1 根据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法律规范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2 加强对在用机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对自有及协作队伍自备的机具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鉴定,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安全。3 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储运安全。4 负责应急救援材料的储存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安全巡视和参加每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9 负责制定和补充机电设备、车辆、机械和小型机具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测修理制度,并监督具体实施。严禁未经过培训合格和无证人员驾驶操作各种机械和车辆。10 对新购大型进口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先培训操作人员;先进行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使用。11 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12 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进行规划、指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