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场地租赁合同背景信息本合同由以下各方共同签订:出租方:玉树基金会地址:中国玉树市西南方向三公里处的康多村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王大明电话:139****5768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树分行账号:6228 4810 **** 1130承租方:某某公司地址:中国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 3 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李小华电话:138****3456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某某分行账号:6225 5810 **** 2331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出租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场地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出租方收到承租方全部场地租赁费用后生效,共租赁期为三个月
场地使用时间 承租方使用场地的时间为每周五至周日的 8:00-22:00,共 36 小时
如需调整使用时间,需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出租方,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场地租金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前缴纳租金,租金总额为 10,000 元人民币
若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终止租赁,并不退还任何租金
场地用途 承租方承诺,所租赁场地的用途为组织企业内部员工团建活动
如需举办其他商业性质或非法性质的活动,需另行签订协议,并经出租方同意
场地使用注意事项 5
1 承租方使用场地期间,应当根据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法律规范使用场地,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承租方需要自行配备必要的器材、设施及人员,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 承租方使用场地期间,如因承租方的过错或疏忽导致场地损失或第三方人身损害事故,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保证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4 承租方使用场地期间不得将场地转租、出借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有需要,需经出租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违约责任 6
1 若承租方无故违反本合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对承租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