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管辖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仔细学习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XX 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所管辖的部门重要日程。3、参加、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章程等,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4、参加、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年度自评。5、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6、组织所管辖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审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做到“五到位”。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同时定期组织所管辖部门安全生产例会。针对于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解决办法。8、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9、参加监督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0、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11、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改善措施,并监督实施。1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相对应的奖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