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铁道部党组《关于印发铁路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规定(试行)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表决、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一) 科学决策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符合铁路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要求
(二) 民主决策的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 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部党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决策内容第三条 公司“三重一大”内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变更设计、资金拨付、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等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一) 重大决策1.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年度建管费使用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
2.安全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部署
3.管理权限内责任事故的处理方案
4.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二) 重要项目1.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2.Ⅰ类变更设计
3.年度预算安排
4.影响工期进度重大事项安排
5.对外赞助、捐赠、捐助项目
6.规定范围内和权限内签订对外投资、银行借贷、担保、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合同
7.规定权限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8.出资者代表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9.日常工作中总经理认为需要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 重要行政干部任免和奖惩1.公司各部门正副职
6032.铁道部控股,需报铁道部审批的路派领导人选的任免建议
第三章 决策形式第四条 公司“三重一大”问题由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第六条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应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