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1
1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型出版物中的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著录顺序、著录用的符号、各个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以及参考文献标注法
2 本标准专供著者与编者编纂文后参考文献使用,而不是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纂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名词、术语2
1 文后参考文献:为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
2 识别题名: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ISDS)认可的某种连续出版物唯一的名称
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 本标准分别规定了专著、连续出版物、专利文献、专著中析出的文献以及连续出版物中析出的文献的著录格式
在五种著录格式中,凡是标注“供选择”字样的著录项目系参考文献的选择项目,其余的著录项目系参考文献的主要项目
可以按本标准第 6 章的规定或根据文献自身的特征取舍选择项目
1 著录项目 a
主要责任者 b
文献类型标识(供选择) d
其他责任者(供选择) e
出版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g
文献数量(供选择) h
丛编项(供选择) i
附注项(供选择) j
文献标准编号(供选择) 3
2 著录格式 主要责任者
书名〔文献类型标识〕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文献标准编号 例:1
论共产党员的修养
修订 2 版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Morton L T , ed
Use of medical literature
2nd ed
London : Butterworths , 1977
Information sources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SBN 0-408-70916-2
2 连续出版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