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 仔细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维修设备工作之前,依照 JSA 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仔细严格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第四条 作业前1、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
2、作业任务前依照工单和动火证上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3、作业前检查所有工机具、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第五条 作业中1、使用小车正确运送氧气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
2、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不得小于 10米,如实行隔热措施,也不得小于 5 米
3、焊接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接近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有效隔离
4、对动火部位靠近皮带、电缆附近的要用防燃物遮盖好,并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5、在密闭场所及通风不良场所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具备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6、禁止焊接有压容器、带压设备、密闭容器和带电设备
7、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必须要把残留物清理洁净,并实行通风措施,确认无残留物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操作时必须敞开盖口
8、在金属容器内焊接作业时,必须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设专人监护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
9、在容器内交替使用电焊和气割操作时,割炬禁止在容器内存放
点燃割炬的操作应在容器外进行
10、对机械设备进行电焊时,应将该设备的保护接零线临时拆除
11、禁止将正在燃烧的焊炬、割炬随意放置
12、禁止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13、高处作业遵照《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作业后1、焊接工作结束后,应确认工作场所无火源隐患
2、工完场地请,及时进行恢复现场,不得遗留临边洞口等安全隐患
3、动火证交给巡视人员进行监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