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运转安全操作章程1、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当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测、修理,恢复送电时,应统一指挥
2、检测、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有操作把手者,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3、电缆经过处理重新投入运转时,必须进行绝缘测试,证明合格之后方可带电
4、高压电缆在更换电源或经运转 2 年后,需做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露电流
5、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胶绝缘垫
操作高压开关和整理带电的高压电缆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6、高压油缺油时,禁止使用
电气 2 装置跳闸,应当快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强行合闸
7、变压器的门上或墙上,应挂有“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变压器外壳必须接地,低压侧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或从击穿保险接地
变压器运转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在该分接头处相应电压的-50
变压器线圈的温升不得超过 65 摄氏度,上层油度不得超过 85 摄氏度
8、电机的外壳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
9、长期停用或经故障处理后的电机,必须经绝缘测试合格,方可投入运转
低压电机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 0
5 兆欧,转子不应低于0
10、电气设备在运转中出现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烧断现象时,不得擅自加大其整定或容量
应当快速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予恢复运转
11、继电器、接触器和负荷开关等各种电器的名称、代号(或用途)应标注清楚,切断开关、按纽等还应标明其操作位置
12、所有的配电装置应有良好的接地
配电装置上的机械连锁装置应当正确可靠
隔板、遮拦应齐全、牢固、无缺损
门锁应齐全且开闭灵活
13、维修所有的携带式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14、动力房内的各种设备,应常常保持清洁干燥
在可能触电的部位,应标挂标示牌
15、主/辅可编程控制器(PLC)进行切换时,应在停电状态下操作
拔下主 PLC 上的各插座,插到辅助 PLC 的相应位置上,并拔动对应的主/辅电源转换开关到正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