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上岗之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佩带好工具,方可进入工作现场。2.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和考试合格之后,方可参加半年与检测、修理电机设备。3.供电“干线、母线”开关等检测、修理时,必须持有检测、修理操作牌。切断电源,加临时接地短路线。如不挂临时接地线,就应将停电后的设备放电。挂好醒目的检测、修理牌,防止误送电。检测、修理完毕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送电。4.一般不准带电作业,假如发生重大设备故障时,不能停电,工作时间不长,又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实行安全措施,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5.使用起重设备时,必须首先确认挂钩、钢丝绳和其它辅助设备是否可靠牢固。6.电动机在必须抽出转子检查时,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防止磕撞,造成设备及人身损害。7.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直尺进行测量工作。8.使用万用表、钳形表等仪器测量时,必须根据仪表说明使用,不许违反仪表的使用条件强行测量。9.电钳一体化人员在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程以外,同时按电工、钳工安全规程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