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塘乡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实施方案 碧塘乡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实施方案为了维护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进展,实现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的目标,依据永兴县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县实施方案,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仔细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正确处理稳定与进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推动依法治乡的进程,为我乡的两个文明建设制造良好的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加,部门协调,对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进展、人民安居乐业,为争在 202X 年达到社会治安模范乡标准三、创建标准 1
治安网络健全高效,群防群治措施落实; 2.无集体上访事件,无群众聚众闹事和群众性纠纷械斗,无封建迷信和非法组织活动; 3.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4.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明显下降减少; 5.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 95%以上; 6
失足人员帮教成功率达 100%; 7
遵纪守法户达 95%; 8.依法治村,民主管理验收合格; 9
边界睦邻友好,无治安、刑事案件; 1 0.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四、创建的具体措施1
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乡党委、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仔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
①坚持领导责任制
乡党委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实行书记负总责,同时配备副职专门抓、具体抓
村一级相应成立以支书为组长的创建文明村领导小组
②全面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
党政领导和综治办人员交风险金2 00 元,一般乡干部交风险金 100 元,村主职干部交风险金 50 元
年终检查合格的退还,评上先进的给予对等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