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外事与联络员安全责任制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 XXXX 郴州 XX 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外事与联络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 本标准适用于 XXXX 郴州 XX 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外事与联络员的安全工作。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25.06.29《中国 XX 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 集团制(2025)41 号《中国 XX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 集团制(2025)17 号《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XXXXXX 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25]95 号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3.1 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联络和信息收集工作。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内部的各种管理标准和规章管理制度,做到不得进行违规违章作业。有权进行制止他人违规违章作业。及时纠正联络工作中的失职和违规违章行为。3.3 参加内部召开的安全会议,服从领导指挥,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损害”。3.4 仔细参加筹建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仔细学习紧急抢救法,能进行现场抢救;仔细学习事故通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事故。3.5 做好业务范围以内的接待、接洽和各种联络服务工作。3.6 严格履行个人的工作职责,注意相关信息的保存和整理,及时反馈给领导,对失密、泄密负责。4 检查与考核4.1 本标准由 XXXX 郴州 XX 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4.2 本标准与《XXXXXX 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XXXX 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进行考核。5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 XX 筹建处、安全监察部拟定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