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掘)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对于 6KV 的高压输电线路停电后要进行放电,并在停电期间挂接地线。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测、修理,检测、修理、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用相应等级的检电笔检电,确认无电后要进行放电(放电处其沼气浓度不得超过 1%)。检测、修理完毕送电前要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送电。第三条: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127V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人身接触的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检测、修理、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要有专人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主管单位下发施工措施,施工人员持施工措施方可工作。第五条: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测、修理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第六条: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所用电器设备都不得明火试验。第七条: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 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第八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进行 1 次检查,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下看有无失爆情况,并做到快速进行处理,在检测、修理设备时要注意保护其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擦适量防锈脂。第九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季一次;负荷转化时要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露和配压试验,每年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转前,必须进行测定,并将检查和测定的结果记录入专用的记录薄内存挡。第十条: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示牌。第十一条:总电源馈电开关继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所有继电报护装置都不准不用,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不得投入运转。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