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放炮员安全操作章程向班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量,填写领取单。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量不准超过矿规定的数量。爆破材料临时存放时,必须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安全地点。装配引药不得由他人代替。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放炮时所有的人员应在警戒线以外。放炮程序:母线和电雷管角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放炮员沿路检查线路,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到达放炮的警戒线地点后,将母线连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等待 5 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顺瞬发电雷管至少 5 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 15 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路线检查不爆的原因。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喊叫“放完炮了”,方可由班长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