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外电防护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搭电压 1KV 以下 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XXX5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搭电压 1KV 以下 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实行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纳绝缘材料搭设。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与相关部门联动予以解决,实行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外电线路电压(KV)1-XXXXXX0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纳TN-S 接零保护系统。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10Ω,且不得少于 3 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纳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纳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纳螺纹钢材。2.4 保护零线应当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 2.5mm 的绝缘多股铜线。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3.配电箱、开关箱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当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3.2 开关箱应当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