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家庭居室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业主)和乙方(装修公司)共同签订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西安市家庭居室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工程概述1
甲方为其位于西安市的居室进行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主要涉及房屋内的电路改造、水电管道改装、墙面、天花板、地面、门窗和厨卫设施的安装等工程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100,000 元整
工程周期为 60 天,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算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施工场地交付后,甲方需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装修设计方案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工程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派驻专人负责安全和卫生管理,确保现场干净有序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事故发生,乙方应负责事故的赔偿及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采纳以下材料:–墙面涂料:某品牌乳胶漆,颜色由甲方选定
–地砖:某品牌陶瓷砖,规格由甲方选定
–水管、电线管道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厨卫设施:某品牌水龙头、浴缸、马桶等,型号由甲方选定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选购产生问题,乙方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工程款支付1
工程总款为人民币 100,000 元整,分期付款
具体款项支付时间和比例如下:–施工现场布置完成后,乙方收取合同总款的 30%;–地面、墙面、天花板等基础工作完成后,乙方收取合同总款的 50%;–所有装修工程完成后,乙方收取合同总款的 20%
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应出具相应的发票和收据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装修装饰工程,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迟工期总款的 0
5%作为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逾期款的 0
5%作为违约金
如甲方、乙方因违约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则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