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等级与处理1.公司生产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为设备事故,未超过限额者为设备故障。2.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一般事故 a.设备修复费用 2025-05250 元; b.影响正常生产 2 小时; c.造成停电 0.5 小时; 重大事故 a.设备修复费用 10250 元以上; b.造成设备停产 8 小时; c.电力供应中断 1 小时; d.造成供气中断 8 小时。 特大事故 a.造成供气中断 24 小时; b.设备修复费用 50 万元以上; c.压力容器、燃气贮罐发生火灾或爆炸。3.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3.1 设备事故的发生后应当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按设备分级管理规定上报,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即“设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3.2 一般事故由基层单位组织,安全部、监察室、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3.3 重大事故由主管负责人指定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负责设备事故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由总经理批准;3.4 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现特大事故征兆,基层单位应实行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进行上报公司,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调查后的处理意见由总经理批准;3.5 对设备事故责任人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识态度给予处理(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责任)。4.事故的报告4.1 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事故部门应当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派专人向公司随时汇报事故情况;4.2 一般事故由事故一日之内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再由部门负责人上报总经理;4.3 对瞒报,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并追究主 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