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1
目的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妥善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
范围本规定适合于公司一切事故的处理
事故的处理由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办公室具体负责
1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人员受伤或可能受到伤害,迫使原来的行为或状态暂时或永久停下来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件
2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公司过程中,或公司安排的外勤事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4
1事故的报告4
1首先各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2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受伤者,并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办公室、健康安全委员会及总经理
轻伤事故由健康安全委员会察看后方能解除现场
重伤(1-2人)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察看现场后方能解除现场
重伤3人或以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总工会、公安、检察等上级主管部门察看现场
4根据意外事故大小,决定是否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
2事故调查4
1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2一般事故(轻伤或轻微损失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第1页共12页责调查,制订整改及预防措施,并完成《意外事故报告》,交办公室审查,再交管理层审核
3严重事故(重伤或损失较大的事故),由本部门、办公室及健康安全委员会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若发生死亡或特大事故应由劳动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或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