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起重吊装指挥安全操作章程交底交底内容: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2、工作之前应当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并穿戴 好防护用品。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纳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要有专人附着指挥。4、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必须要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5、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作地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的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8、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9、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如下规定。10、工作是应当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转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妥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当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侥幸心理。12、翻转大型物体应当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 120 度。14、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洁净,以防滑动。15、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不得碰撞。16、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个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17、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