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坏赔偿协议合同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自愿签署:甲方(出租车公司)和乙方(出租车司机)
甲乙双方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为规避风险并维护双方权益,达成以下协议
二、车辆损坏责任• 1
任何事故损坏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如因疏忽导致事故损坏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如因乙方无法避开事故,但符合交通法规驾驶的情况下,乙方只需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 30%
如涉及第三方责任,除乙方赔偿外,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追偿
三、赔偿标准• 1
车辆维修费用:根据报废车辆书价的 70%作为修理费用上限
人工费用:根据市场行情标准实际支付
车辆租赁费用:若因乙方责任无法工作而需要租用车辆,则租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其它相关费用:如律师费用、保全费用、拖车费用等,由损失方承担
四、赔偿方式• 1
当事故发生后,乙方负责将车辆送往甲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并按标准支付修理费用
甲方应为车辆提供保养,并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合格,不得向乙方收取车辆保养费用
事故赔款应在车辆修复后的 10 个自然日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如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冻结乙方的资金或清算抵押物以得到拖欠款项
五、违约责任• 1
如在本协议中,一方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不完全,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应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
违约方应先行履行赔偿义务,保障合同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然后再向有关机关寻求赔偿的最终结论
六、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各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任何一方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出租车行业政策变更等情况,都可终止合同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之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处理
仲裁文案的产生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