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斜巷运输安全工作责任制轨道斜巷运输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总则1、为了切实加强井下斜巷运输安全管理,努力改善斜巷运输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减少以至杜绝运输中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有序生产,特制订斜巷运输安全制
2、主管运输单位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运输巷道、轨道和安全保护装置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实行措施,认真解决
新建的运输巷道,绞车、轨道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达到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和试运转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转
3、主要斜巷运输及采区辅助运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工程和设备质量1、斜巷运输绞车安装处必须悬挂绞车管理牌板,内容必须包括管理制度、班前安全设施验收、拉车数量、绞车技术特征、包机责任人等
2、斜巷运输的巷道行内敷设的电缆、管、线悬挂高度不得低于 1
8m 的高度
距矿车最突出部位不得小于 300 毫米
3、斜巷运输的钢丝绳必须满足下述条件:(1)斜井运输钢丝绳的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99-402条规定
(2)斜巷运输钢丝绳断丝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05 条有关规定
(3)斜巷运输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06 条有关规定
(4)斜巷运输钢丝绳每天至少检查 1 次,检查项目主要是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新
4、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要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滚筒上必须留 3 圈摩擦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
5、升降物料用的绳卡不小于 4 副,绳卡间距为 120mm,且卡子与主绳相符,护绳环完好,并每班检查紧固一次
6、连接装置必须符合下述规定和要求:(1)矿车之间的连接、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