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专项安全措施(1)、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仔细做好检查记录;检测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效接地。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 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 2.4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 4m 以上,离机动车道为 6m 以上。(2)、机械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严禁违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各种专用机械必须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由使用者专门负责;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机械作业前须进行详细检查和能力鉴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超荷载作业;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3)、高空作业安全措施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 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喝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当配备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含六以上大风,应当立即停止高空作业。(4)、消防安全措施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配专人管理,组成 7~15 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设施布置符合消防要求。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室内不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等,使消防措施落到实处。(5)、爆破作业安全措施爆破施工,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