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1 目的 根据公司加强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的要求,明确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周期和责任,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此检查制度。2 范围 分厂范围以内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煤气检测仪、煤气系统联锁装置、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电磁吊、吊运液态金属行车、事故水塔、消防报警(灭火)系统、高温(酸腐蚀)区建构筑物、钢(铁)水包、钢(铁)水事故坑、防雷装置等。3 职责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3.2 设备部负责厂区内设备设施、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消防等相关重要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3.3 安环组负责分厂内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综合监督检查。4 工作内容和要求4.1 各部门应组织辨识出本部门重要的安全设备设施,排列出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清单,分层次明确检查周期和责任人。4.2 各部门应根据已确定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责任人和检查周期,仔细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实行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重要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的发生。4.3 安环组、设备部等职能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落实到位。4.4 各部门开展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要作好检查记录并保存 1年以上。 附 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