锉锯机操作章程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在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2.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喝酒后操作。3.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长发不得外露。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4.安装时,检查砂轮应无裂缝和破裂,夹盘平面应垫有 1~1.5mm厚的纸垫圈,压紧螺母的紧度以不压破纸垫为宜。5.应该先空运转,如有剧烈震动,应找出偏重位置,调整平衡,方可使用。6.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砂轮旋转离心力方向上。7.当撑齿钩遇到缺齿阻碍锯条运动时,应快速进行处理。8.每分钟锉磨锯齿,带锯应控制在 40~70 齿之间,圆锯应控制在 26~30 齿之间。9.锯条焊接要求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