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吊安全操作章程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门吊组装后应进行空载、重载试验,在确认各 机械部件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有效,并经过相关部门认证合格之后方可作业
3、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并常常检查轨道是否平直,有无沉陷,轨道螺栓有无松动
4、开车前,必须鸣铃,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当立即执行
5、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6、工作结束后,闭合主电源前,将所有控制手柄回到零位
每日工作开始时,首先检查所有控制器手柄是否在零位,确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7、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超过 6 级风和大雪、雨天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维修保养时,应当切断主电源,必须带电保养时应配戴好绝缘装置,并有人监护及电工配合
9、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应进行操作(十不吊): ①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③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④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⑤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吊; ⑥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 ⑦ 歪拉斜吊时不吊; ⑧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⑨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⑩ 危险液体包装太满时不吊;10、不得在有负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11、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2、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得从他人头顶上通过,吊下严禁站人
13、吊运重物应在指定通道,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转时,吊具或吊物底面应高出地面 2 米以上,有障碍物需穿越时,吊具或吊物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 0
1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起重机的起重量时,吊运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