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市公司内部控体系分析2008年5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2010年4月,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财政部会计司会同证监会会计部,组成课题组,密切跟踪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了对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的分析工作,希望通过此次分析,总结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对策建议,从而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更大范围内的有效实施
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情况(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根据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和《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及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报告的分析范围涵盖2012年所有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其中,对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完整系统的分析,对未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仅作了总体分析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2492家
按照《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不包括2012年1月1日之后上市的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和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不包括属于《关于2012年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