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安全技术措施一 、综合防尘措施1、完善井下防尘洒水系统。皮带运输巷道每 50m 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 100m 设一个三通阀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设置水幕和隔爆水袋,其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规定;井下各煤炭运输转载点,必须设手动喷雾洒水装置;矿井和采区进回风巷设置净化风流水幕。2、对安装的自动防尘设施实行挂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防尘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防尘设施的工作灵敏、可靠。3、井下各类巷道风速必须符合《规程》第 101 条规定,防止风速超限造成煤尘飞扬。(见附表二)4、采掘工作面装药必须要使用水炮皮,黄泥封孔,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冲洗巷帮;装(运)煤(岩)洒水,打眼必须要有除尘装置,岩巷使用湿式打眼、潮料喷浆等综合防尘措施。5、通风队根据相关规定对井下所有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冲刷,消灭煤尘堆积。各运输转载点前后 5m 由管辖区队负责清扫。6、采掘工作面工作人员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保护。7、搞好尘肺病普查工作,建立员工职业病检测检查体系,完善员工健康档案,确保员工身体健康。8、采掘工作面必须做好煤层浅孔动压注水工作,降低粉尘生成量。9、各溜煤眼、煤仓下口必须装设控制闸门,控制放煤量,其内必须留有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上口必须安设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减少煤仓上口的产尘量。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其下口附近的巷道内要设置水幕,最大限度的减少煤尘飞扬。10、井下各种防尘设施按责任区划分给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要管好用好,不得破坏,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11、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井下隔爆水槽、自动喷雾装置进行检查,保证隔爆水槽水量符合规定,确保自动喷雾装置灵敏可靠。12、建立健全测尘计划,每半月测尘一次,报矿总工程师及业务部门批阅。每 6 个月对游离 SIO2 和粉尘分散度进行测定。13、采掘工作面煤尘浓度总粉尘达到 10mg/m3,呼吸性粉尘浓度达到 3.5mg/m3,必须实行措施进行治理。14、大力推广应用各转载点、进回风巷实行自动化喷雾装置,确保把粉尘降到最低浓度。二、 杜绝引爆火源1、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工作面根据相关规定安设隔爆设施。2、放炮员必须严格根据放炮工操作章程和爆破图表装药放炮,装药使用水炮皮、黄泥封孔,封孔长度必须符合下述规定,严禁煤粉屯炮。1)炮眼深度小于 0.6m 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别条件下,如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