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德国考察报告 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由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省、市、县有关林业管理技术人员 20 人,于 XX 年 9 月 13 日至 10 月 2 日赴德国进行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赴德培训基本情况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国土面积 35.7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201.2 万人,全国划分为 16 个州。此次培训主要在德国中南部的黑森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巴伐利亚州进行,具体地点主要是宾根大学、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自然保护区、黑森州森林保护协会总部和巴伐利亚州林区。培训内容主要是讨论学习德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特点与方法,德国森林多功能利用的结构与范例,德国森林与社会协调进展的机制与途径等。培训方式主要是集中听课、现场考察、与德国专家共同座谈讨论等,先后考察的林地现场有 40 多处。这次培训受到德国黑森州和巴伐利亚州森林保护与经营协会的大力支持,通过培训考察,使全体成员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学到了许多有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圆满完成了培训考察任务。 二、德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特点 1、私有制林业为主体,国有、社团、私有多种林业经营形式并存 德国自然条件优越,南部为阿尔卑斯高原山地,中部为丘陵和中等山地,北部为冰渍平原,北临波罗的海和北海,境内河流、湖泊星罗棋布,海洋性气候和内陆性温带气候并存,年降雨量 500-1000 毫米,风调雨顺,林木生长的极端立地条件很少,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十分有利于林木的生长发育。德国森林面积 1080 万公顷,森林总蓄积量 32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约为 30%,而且林木生长立地条件好,森林分布均匀,林份质量高,生态功能十分明显。这些森林,成为支撑德国林业生态环境的主体。 德国的森林所有制形式有三种,一是私有林地,全国共有46%的森林为公民个人所有。二是国有森林,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都有所属的森林及林地,共占 34%。三是社团包括教会、公司团体、市镇政府所有林,占 20%左右。所以,德国的森林私人经营保护占主体,全国私有林林主人数 130 万,占全国人口的 1.6%,其人数是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两倍多,但私有林林主人均林地 3.8 公顷,因此,德国的森林总量大,林主多,林地分散,除山地森林、四通八达的公路绿化、城市绿化外,其他大量的林木多是成片栽植、分散分布,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其生态环境景观是各类林地遍布山区与平原,遍布城市与农村,森林与草地、林木与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