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室防火制度1、严禁明火,禁止吸烟。非工集控操作人员、跟值班人员未获得许可不得进内。2、集控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填写集控室动火作业申请表,物管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之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4、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当注意检查集控室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5、当值人员应巡检、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上报、处理火警信号。6、集控室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7、集控室内的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章程操作,并认真做好防火措施。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实行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