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方人员培训管理办法1.0 目的 法律规范项目部相关方作业人员 HSE 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的培训管理,包括设备、材料供方的施工人员、检测修理人员、维护人员、安装调试人员等。一般送货人员、验货人员、技术交底或技术沟通人员按访客要求由接洽部门进行专业知识培训。3.0 职责3.1 项目安监部是相关方人员入场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HSE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3.2 项目招采部、工程部对部门业务来往中相关方人员的管理负责,向安监部提供本部门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 HSE 培训需求,配合安监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3.3 项目 招采部、工程部负责索取相关方作业人员工作和个人信息,如进场目的、作业范围、进场工作时间区间、人员健康证明、安全培训经历、劳动保护要求等,相关方对所提供的人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 程序4.1 总体要求 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必须接受 HSE 入场培训,经测试合格,签定现场安全承诺,并自觉接受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4.1.1 所有相关方人员进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入场作业。4.1.2 所有相关方人员入场必须随身持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件和入场证,并随时接受检查。入场证只允许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完成工作离场时,需收回入场证。4.1.3 相关方人员的“ 三级安全教育”由相关方在其人员进入本项目之前由其所在企业自行完成,项目安监部可随时抽查培训效果。4.1.4 相关方提供进入现场作业人员的信息和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和电子版一起提前送到项目部。4.1.5 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限制在 18 至 65 周岁,健康情况良好。超过此范围,需得到总承包项目安监部同意。4.1.6 相关方作业人员应自带与作业活动相匹配的劳保用品,这些劳保用品要接受总承包项目安监部的检查,不合格的劳保用品禁止使用。4.1.7 上述总体要求,由项目工程部、招采部告知相关方。4.2 入场前培训4.2.1 到现场工作的相关方所有的人员在取得入场证之前必须通过项目安监部组织的入场 HSE 培训。4.2.2 相关方人员的个人信息内容1)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护照等);2)个人意外损害保险投保证明;3)在单位曾经接受的安全培训经历和证书;4)个人健康信息(包含健康证明和查体报告);5)特别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