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5.1.1 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是本项目工程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2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3 主持制定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等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 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每季召开 1 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的情况及进展趋势,针对于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制定改善、预防和具体整改措施,仔细布置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5 组织事故调查与处理,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地填报事故统计报表、资料,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6 依据项目规模,依法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运转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7 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常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规违章指挥,及时纠正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指挥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9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根据相关规定时限及时进行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实行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事故调查小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善措施,并组织实施。10 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