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⑴ 监督、检查施工场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和员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违规违章作业及违规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依据现场情况决定实行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讨论处理
⑵ 参加本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之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⑶ 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施工场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⑷ 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⑸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⑹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⑺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⑻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⑼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⑽ 参加施工场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⑾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⑿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⒀ 协助施工场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