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细则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管理细则
一、 考核内容施工现场应该制定工期内的总目标和分段即基础、主体、装修等阶段安全目标,并将责任进行分解,依据不同阶段、不同责任人和不同的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1、伤亡控制指标(依据国家要求及企业的具体的情况制定);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合格率、优良率、重大或特大设备事故率、重大或特大火灾事故率情况);3、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达标或创优的具体要求和步骤);4、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持证上岗率、设备完好率、检查合格率等)5、安全创优目标(确定工程创优的级别:合格施工场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场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场地)
二、安全目标责任分解1、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级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各部门如生产、技术等按各自的安全职责,对个人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3、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负各自的安全责任
4、项目部各级管理工作人员、作业班组长等按各自安全职责,对个人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5、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实施与考核负监督、检查责任
三、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管理细则,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接受公司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依据上级要求及个人的具体的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
3、各级考核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并应确保能仔细、及时、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4、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