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根据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精神及黑建监字[2025]第 15 号文件要求,为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使广阔住宅用户安居乐业,经与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代表充分探讨征求意见,结合实际试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活动
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应在开工之前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签订,并在施工现场向社会公布,在施工过程当中监督落实
2025 年在建工程均要进行补签
二、凡是存在质量通病的住宅工程,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质量奖项
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将参建各方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的情况及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以作为诚信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内容由质监站根据每年投诉及监督情况总确定
五、鼓舞参建各方企业标准的形式制定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措施
摘自牡建政发[2025]73 号关于刊载印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二 00 四年六月十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第一条 为了落实“以人为本”的工程建设方针,使住户居住舒适、满意,特订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
第二条 本工程建设单位承诺:不随意变更设计文件,不肢解工程,不指定分包单位,不强行供应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和构配件,不盲目压缩合理工期,保证及时给付正常的施工进度款,保证严密组织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快速进行处理住户对工程质量的投诉,对本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承担第一责任
第三条 本工程施工单位承诺:不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使用未经检验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和构配件,保证编制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保证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保证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的施工因素,对本住宅工程因施工引起的质量通病承担施工责任
第四条 本工程监理单位 承诺:保证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