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法制办《关于转发省法制办报送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梨商改办《关于报送 2024 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律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县政府和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县人社局 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查事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相关内容开展检查。 (二)抽查对象: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按一定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重点为:建筑行业、餐饮行业、制造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执法人员:进行抽查的执法人员从县人社局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检查组。 (五)抽查时间和频次:从年初至年末、全年至少一次联合抽查。 (六)抽查方式。实行实地核查为主进行。由参加抽查人员,根据本部门监管职责对所抽取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事项记录在案。 (七)“双随机”方法: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计划,制定自己部门内部的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确保双随机抽查在系统顺利开展。 二、工作流程 (一)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全县用工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发布检查结果。抽查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双随机”公布抽查情况。 (三)对在检查现场发现的不属于...